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于强2006年11月杭州主要内容UCP600产生的背景及过程UCP600与UCP500的比较分析UCP600实施后对于不同当事人的影响UCP600实施后出口商制单须注意的问题UCP600实施后开证行拒付及拒付后单据的处理UCP600产生的背景及过程《信用证统一惯例》修订进程的“十年之痒”——1933年国际商会第82号出版物1952年国际商会第151号出版物1962年国际商会第222号出版物1973年国际商会第290号出版物1983年国际商会第400号出版物1993年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仍在实施中)2006年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计划于2007年7月实施)UCP600产生的背景及过程UCP600修订的背景自UCP500生效以来,银行实务中围绕500产生的争议层出不穷*
为此,ICC于2002年初成立UCP修订工作小组,提出修订UCP500的动议
国际商会有关UCP500的系列出版物PositionPaperNo
1,2,3,4(修改/议付/非单据化条件/运输单据)PublicationNo
515/535/565/596URR525/ISP98/ISBP/Eucp*国际商会银行技术委员会遗憾而且关切地注意到,在UCP500实施以后,一些银行错误地解释和应用UCP500的一些条文
由于未能正确地运用这些条文,其结果严重防碍了按照UCP500开立的跟单信用证的使用
(CharlesdelBush—Chairman,ICCCommissiononBankingTechniqueandPractice
AdoptedfromForewordofPositionPaper1,2,3,4)UCP600产生的背景及过程在2002年4月的ICC银行委员会会议上,各国代表对何时、如何修订UCP500未达成一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