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舟:藏传佛教与藏族兴衰发布时间:2008-4-2210:011951年之后,西藏的公众形象曾长期与“翻身农奴得解放”及控诉旧社会黑暗联系在一起
但近三十年来随着外在文明令人晕眩的大跃进,人们逐渐厌倦了进化论,“新西藏”毫无吸引力,能够满足人们想象的恰是一种退化论建构,即作为最后净土的藏区,进而是作为个人救赎之道的藏传佛教
并不意外,持这种观点的人,大多倾向于对藏区现有的社会变革忧心忡忡——如果那还不是一次灾难的话;这与官方论调形成尖锐的冲突
这两类意见已经冲突并存了半个多世纪,其争论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不会停息,因为西藏1950年代的变迁是外加的
就像TomGrunfeld所说的,学者们对此唯一的一致意见就是那次延续至今的变迁“已经不可逆转地改变了西藏原有的社会秩序”[1],即藏传佛教主宰的神权社会
自841年吐蕃帝国末代国王被僧人暗杀之后的1110年间,藏族的兴衰无疑主要应由这一密宗教派负责
中世纪社会藏传佛教的神权统治奠基于吐蕃帝国的废墟之上,一如欧洲中世纪的教皇神权也建于罗马帝国的废墟之上,因此传统西藏社会与欧洲中世纪“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2]
黑暗的中世纪,也是一个精神力量主宰的中世纪,这两种对立的观点(或说想象),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正确的,那是一体两面的孤立夸大
观察这样的历史,必须“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
任何传统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它既保护人,也限制了人;现代社会对人的限制大为减少,而原有的保护也因此逐渐减弱至荡然无存,与传统的脱离,也就必然增加了生活的无意义感[3],现代人重新发现传统,就肇因于这种无意义感上升所带来的痛苦
但保护也同时意味着控制和限制,从完全世俗的观点来看,对人身限制和束缚最为强固可憎的社会控制手段,就是印度文明中“业”的观念
根据这一教义,人不可能主动改变自己的命运,奴隶或底层种姓如果想砸碎枷锁,来世的命运注定比现世更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