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解决办法3.1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产生3.2避免同种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3.3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3.4所得国际重复征税减除方法的经济分析3.1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产生3.1.1国际重复征税的含义3.1.2所得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3.1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产生3.1.1国际重复征税的含义重复征税: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被相同或类似的税种课征了一次以上。法律性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拥有税收管辖权的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产生的重复征税。经济性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产生的重复征税。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3.1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产生3.1.2所得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1.两国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主要由有关国家判定所得来源地或居民身份的标准相互冲突所造成的。2.两国不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1)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2)公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3)公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3.2避免同种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3.2.1约束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3.2.2约束地域管辖权的国际规范3.2避免同种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3.2.1约束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1.约束对自然人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1)长期性住所(permanenthome)(2)重要利益中心(centerofvitalinterests)(3)习惯性住所(habitualabode)(4)国籍(nationality)2.约束对法人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如果两个国家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发生冲突,应根据法人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来决定由哪个国家对其行驶居民管辖权。3.2避免同种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3.2.2约束地域管辖权的国际规范1.经营所得(营业利润):常设机构2.劳务所得:分独立个人劳务和非独立个人劳务3.投资所得:支付人所在国与受益人所在国共享4.财产所得:分动产与不动产3.3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3.3.1扣除法3.3.2减免法3.3.3免税法3.3.4抵免法3.3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3.3.1扣除法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将该所得负担的外国税款作为费用从应税国外所得中扣除,只对扣除后的余额征税法。3.3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扣除法举例: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于甲国(居住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于乙国(非居住国)的所得30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如甲国实行扣除法,分析该公司的纳税情况。3.3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甲国公司缴纳的乙国税款(30×30%)9万元甲国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30-9)21万元甲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70万元甲国公司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70十21)91万元甲国公司在本国应纳税款(91×40%)36.4万元甲国公司实际共缴纳税款(9+36.4)45.4万元结论:缓解但不能免除重复征税3.3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3.3.2减免法又称低税法,即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在标准税率的基础上减免一定比例,按较低的税率征税;对其国内所得则按正常的标准税率征税。只能减轻而不能免除国际重复征税。3.3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3.3.3免税法免税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全部或部分免予征税。单边免税的一般限定条件:1.能够享受免税的国外所得必须来源于那些课征与本国相似所得税的国家;2.享受免税的国外所得一般为本国纳税人从国外分公司取得的利润或从参股比重达到一定比例的外国居民公司分得的股息、红利(即“参与免税”);3.本国纳税人的国外所得若想享受“参与免税”,其在国外企业持有股份的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限;4.还有一些国家在实行“参与免税”时还要求派息公司必须是从事制造业、商业、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