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老龄建设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推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市老龄委决定,20XX年为我市基层老龄工作组织建设推进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基层老龄工作组织能够实现机构规范、组织健全、职能充分发挥的建设目标
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我市老年人大多生活在基层
80%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
随着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属地管理和社会化服务,老龄工作应面向基层
基层老龄工作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推进老龄事业的重要组织保证
近十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在加强基层老龄组织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了基层老龄工作顺利开展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和老年人需求的日益增长,对基层老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然而,目前我市基层老龄组织建设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加强和规范基层老龄组织建设,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基层老龄工作组织建设推进年的重要内容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基层老龄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组织建设,推动基层老龄工作
二、明确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加强老龄工作组织建设,健全老龄工作机制”的精神,落实“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老龄工作机构,保证相应的工作条件
推动村委会(社居委)加强工作指导,提供工作条件,充分发挥村(社区)老年协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