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这个规定表达了以下含义: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同企业民主管理的其它形式比较,具有代表性强、职责明确、组织健全、工作范围广泛、易于操作等特点,能够全面体现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广大职工所熟悉和接受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全体职工
顾名思义,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全体职工选举的职工代表组成的
他们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表达全体职工的意志,体现大多数职工的利益
因此,职工代表大会实质上是以全体职工为主体的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拥有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力,因此,职工代表大会是一个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出决定的权力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不是企业最高管理的权力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民主权力
民主管理权力是有一定范围和限制的,权力大小有明确规定
职工代表大会不是决策的执行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或作出的决定,由企业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进行监督和检查
提案的写作主体是个人,作为政协委员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具有向同级权力机关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只能用提案而不能用议案,即使有多人附议也不能更名为议案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精选10篇),一起来看看吧
一、教师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各位代表:我受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的委托,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
在去年四届二次职代会,共收到教职工提案12份,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和研究,立案3件,其他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理,截至目前为止,3件提案全部得到了较为妥善的解决,解决率为100%
本次会议,提案组在10月12日发出了提案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