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产地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河南省畜牧局印制附报材料及其填写说明一、申请单位要认真按设计的格式如实填报《申请书》,一式四份(企业、县、省辖市、省畜牧局各存档备案一份)
用黑色水笔填写或打印(一律用A4纸),要求文字简练、字迹清楚、书写整齐
二、递交《申请书》的同时,应同时提交以下附报材料(一律用A4打印,题目用“黑体3号”,正文用“宋体4号”,左边距3cm,右边距2
5cm,材料上面空白2
8cm,下面空白2
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规范如下: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2.产地的区域范围、生产规模情况说明;3.产地环境状况说明及《环境检验报告》和《环境状况评价报告》;4.无公害畜产品生产计划(三年内的生产计划);5.无公害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6.无公害畜产品生产规程;7.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技术职称资格证书);8.保证执行无公害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9.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产地地理位置图;(3)场或厂布局平面图;(4)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5)保证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6)各项记录表格(可按比例缩小,2-3表打印到一张纸上);(7)产地主要设施照片(包括畜禽舍内的设备、兽医室、隔离室、无害化处理设施、粪便和污水设施等)注:申报时可先提供初步申报材料(环境检验报告和环境状况评价报告初步申报材料不附,其他材料一样),按上述顺序整理好后,用铅笔初步编号,县、市签署意见后,先报省局一份审定
材料审定合格者,省局组织检查员进行验收认定,同意进行环境监测,将合格《环境检验报告》和《环境状况评价报告》装订到最终申报材料中,各级备案
省局备案的必须是一份带红章的原件
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全称xxx公司法人代表xxx单位性质个体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经营范围生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