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加强化工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范(流程图附后)
第一条申请与受理申请鉴定人员需填写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化工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格式的《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明、原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向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化工鉴定站)提出申请
化工鉴定站根据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标准》中关于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通知申请人参加鉴定,并按标准收取鉴定费
申请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资格,需报化工鉴定指导中心复审
第二条提取鉴定试题化工鉴定站应从国家题库化工分库中提取鉴定试题
对于还未建立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工种,应由化工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或授权编制试题
化工鉴定站不得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题库管理具体要求按照《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题库运行管理细则》执行
第三条组织鉴定化工鉴定站根据试题的要求,做好技能鉴定各项准备工作
鉴定时由具有资质的考评人员到考场执行考评任务
考评人员按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要求,对鉴定对象进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鉴定
鉴定后,考评人员应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记录》(附件3)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应以贴近企业生产需要、贴近岗位要求、贴近职工素质提高为指导思想,推行基于企业生产现场和岗位要求、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鉴定模式
申请技师、高级技师者通过鉴定后,需填写由化工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格式的《化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申请表》,作为综合评审的依据
初级、中级和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由化工鉴定站负责
技师、高级技师的鉴定考评工作由化工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化工鉴定站协助组织
第四条鉴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