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材料商长期供货战略合作协议订立合同双方: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控制材料品质,提高工程质量,加强管理,简化操作流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商定,确定为甲方的合格长期供货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签定本协议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具体业务联系人的法人委托书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具体品种规格详见附件清单,并须提供给甲方实样和样本,以及如何验收所供材料的方法和标准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应:(1)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地方所有的行业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2)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乙方免费提供,由甲方保管,作为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1.甲方提前___天将材料请购单传真至乙方,乙方传真号码为___
订货单写明所需材料品牌、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送货时间、送货地点、现场收货人联系电话
2.交货方法与期限: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或传真形式的送货通知单,次日起7天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四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
(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详见附件报价单;)乙方必须同时提供对甲方的供货价和正确的市场零售价作为本合同附件,在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
对外加工材料或整体分包项目,乙方应提供材料及单价的组成清单或甲方要求的详细图纸
如材料价格有变动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认可后进行调价
乙方所报市场零售价不得高于实际市场零售价,如遇市场零售价下调时,甲方按约定的让利标准相应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