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2会所管理办法1、总则1
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各项目会所运营管理,提高会所运营效果,对会所进行分阶段管理,同时明确各方职责和管理界面;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南房地产业集团各项目会所的经营管理
2、管理原则:2
1、管理责任主体划分:1、按产权性质划分:(1)开发项目的会所按社区用房或物业管理用房报建的,由该项目委托的物业公司进行运营管理;(2)按商业配套报建的,则由商业公司进行运营管理(或委托专业第三方公司经营管理);(3)若因产权性质不能明确且无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会所统一由该项目委托的物业公司进行运营管理;2、按会所位置划分:(1)便于对外经营的临街会所,由商业公司进行运营管理;(2)位于园区内未能形成商业氛围的,由项目地产公司指定物业公司或商业公司进行运营管理;3、按照交付时间划分:(1)对滚动开发尚未封园的项目,项目的会所功能主要配合项目销售的(部分作为销售中心),自会所交付之日起算,3年以内由该项目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经营管理;项目地产公司作为甲方进行监管,双方签订《会所委托管理服务合同》;(2)3年以后参照产权性质的划分确定运营管理方或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由物业负责运营管理(原则上会所运营条件成熟后由商业公司派人介入管理);4、按物业管理范围划分:(1)项目会所建筑物外围的停车场、广场、公共走廊(道路)、景观绿化等公共区域的维护原则上划归该项目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管理;(2)会所建筑物内的维护随产权性质的划分由确定的运营管理方负责
2、会所经营管理:1、会所经营费用处理:(1)任何产权性质的新交付会所,若委托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均由项目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签署《会所委托资产管理服务合同》,采用酬金制运作管理,管理期限一般三年,在该委托管理期限内,会所一切经营运作费用均有项目地产公司按月实际发生额拨付给物业,且给予物业公司一定比例酬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