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综合管理服务标准序号内容服务要求1管理处设置1、园区设置物业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置及办公用品
2管理人员要求1、园区物业经理持证上岗,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
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8:00-20:00)在物业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提供服务
4日常管理与服务1、服务规范应符合《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承租户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般修理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承租户或使用人的投诉在48小时内答复处理
4、制定园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承租户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园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承租户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承租户或使用人装修档案)]
7、制定园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承租户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沟通面不低于园区承租户的60%
9、建立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0、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1、每年对承租户或使用人进行二次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2、能提供两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两种以上便民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内容和要求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内容和要求物业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内容和要求附件八: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内容和要求项目服务内容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公共部位房屋结构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杳一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