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券使用管理制度1、目的1
1加强食堂餐券管理,减少浪费,明确部门使用与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
1公司餐券的制作、领用、发放、回收、登记及管理
1综合管理部负责餐券印制、盖章,建立账目明细;3
2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餐券领用、发放及登记;3
3食堂管理员负责餐券回收并建立台帐,与综合部进行月度部门使用核对;3
4财务部负责综合管理部对餐券管理过程的稽核
4、管理内容与方法4
1综合管理部每月28日前负责印制一定数量餐券,按部门对每张餐券进行顺序编号、加盖综合部印章,建立《餐券印制、领用台账》(附件1);4
2各餐券使用部门指定专人,凭上月度《部门餐券使用登记表》(附件2),于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到综合管理部领取月度餐券使用总券量(餐券类型分:生产系统、市场经营部、人力资源部、保运部、物流公司、其它等六类);4
3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餐券编号顺序发放餐券,并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部门餐券使用登记表》(附件2)栏目中记录所发放餐券的相关内容,同时在当日领(使)用餐券上注明使用日期;4
4部门若月度领用餐券数量不足时,可凭本月度《部门餐券使用登记表》(附件2)到综合管理部申请补领;4
5食堂人员应对餐券的使用日期进行核对,食堂有权拒收隔月(日)过期、无使用日期的餐券;4
6食堂管理人员按《食堂餐券回收登记表》(附件3)的相关要求,做好餐券回收及按部门的分类登记工作;4
7综合管理部每月5日前与食堂管理员进行上月度使用餐券数量的核对,核准部门领用、使用明细,核算月度餐券使用总额、回收上月度使用的餐券,在财务部稽核后予以销毁;4
8财务部不定期对综合管理部月度餐券的管理情况进行稽核检查,如发生违规情况,依据经济责任制考核要求,对综合管理部进行考核
1本文件从2013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5
2本文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