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医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及时督促和帮助临床医生认真地填写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保持与药剂科临床药学人员的密切联系
药剂科临床药学人员具体负责对临床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鉴别,监测员通过网络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另外负责转发上级下发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材料
药剂科内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小组,临床药师接到临床医师填写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及时到病人床前询问情况、查阅病历,与医师一起共同进行因果关系评价
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由药剂科监测员负责存档
医务科和药剂科负责提供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咨询指导,组织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答
对某些药物在使用中可能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提供给临床医师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⑴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⑵新药使用后发生的各种不良反应
⑶疑为药品所致的突变、癌变、畸形
⑷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⑸非麻醉药品产生的药物依赖性
⑹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
⑺其它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可疑即报”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普遍报告原则
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
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医护人员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药剂科和医务科,经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监测评价小组分析确认后由药剂科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