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检查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检查程序(一)安全监督活动的步骤和顺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适时组织开展
水利安全监督活动的步骤如图1❷1所示:图1❷1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活动的步骤1
成立监督检查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监督检查组织单位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实施
监督检查组成员一般由监管部门的领导和人员、相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组成
制定检查方案监督检查组应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等
实施现场检查监督检查组首先在被监督检查单位或施工工地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介绍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听取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介绍
监督检查人员应查阅有关资料,针对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对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实施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还应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并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编制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报告经监督检查组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督检查组织单位
监督检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概况;(2)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的主要工作;(3)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4)现场监督巡查情况;(5)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6)涉及安全生产的遗留问题及处理措施;(7)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意见及建议;(8)相关附件
主要指有关该工程项目安全监督人员情况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监督意见汇总
下发整改意见监督检查组织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意见;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有关部门和工程各参建单位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并及时向监督检查组织单位反馈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依据《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的通知》,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