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收付改制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依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1主体不变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不改变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会计责任主体,确保实行“五权不变”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自主权不变,单位的资金筹措渠道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单位的经济责任不变
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按规范的顺序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2规范操作
合理确定县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金融机构的管理职责
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平安有保障
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3便利透明
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
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确保改革后新老模式的磨合和转换,依照改革目标的总体要求,4积极稳妥
为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模式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先试点后全面推开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
根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要求
1县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存款账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
2县财政部门在金融机构开设预算外(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
用于记录、核算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第1页共4页用于财政直接支付
3县财政部门在金融机构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包括工资专户、政府推销资金专户等
分账核算)用于单位授权支付
4县财政部门在金融机构为预算单位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对单位零余额账户实行总户管理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