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制度体系1外委项目管理标准编码:BHFD-版次:01正文页数:15附件数:16本制度已经于2017年月日批准,现予发布,自2017年月日起施行
签发BHFD总经理2外委项目管理标准版次:01页码:编码:BHFD-制度管理控制表版次编写补充编写部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发布日期下次评审日期01华东奇胡从星许良王文庆陆文龙修订(废止)原因初版修订的主要内容无制度实施、完善责任人生产技术部主任(或副主任)制度实施、完善执行人生产技术部主管(或专工)解释权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外委项目管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公司外委项目实施管理的执行程序,规范外委项目立项、招投标、安全管理、项目管理、验收管理,降低外委项目实施风险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外委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定义和缩略语第三条外委项目:本公司无法完成需进行委托其它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包括:设备日常维护项目、运行服务项目、等级检修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新扩建项目、技术监督与技术服务项目、监理项目、特种设备维护、大修与鉴定、生产辅助类外包项目等
第三章规定和程序第四条外委项目立项程序(一)主管部门根据生产需要进行项目(可研)评估,经公司相关部门评审后确定项目立项
(二)立项主管部门根据外委项目性质编制项目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界限、工程量、施工安全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施工验收标准、文明生产要求等
(三)项目施工技术规范必须经相关专业、部门、分管领导(必要时报上一级批准)批准生效后方可立项
第五条外委项目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一)外委项目承包单位必须是合法的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等级资质,其实力强、信誉好、业绩突出、管理规范、业务相对稳定的单位,并有三年以上的相关业绩
(二)外委项目承包单位应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的相关资质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