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奖申请范文]嘉奖申请嘉奖申请一: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全文我市会计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理念的重大举措,是我市贯彻实施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会计行业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重要措施
奖励办法共有12条,主要是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会计从业队伍壮大,但中高级会计人才总量偏低的实际情况,从四个方面实施物质和精神奖励
一是对取得中高级会计职称的奖励
其奖励范围包括:自2022年起,参加会计师考试,两年内三科合格者;通过考评,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者;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者;经推荐和考核,参加全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养者;经省财政厅推荐和考核,参加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者
奖励对象为:本人持有市或县(市)区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人户籍在昆明市辖区内,或在昆明市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在市、县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或市域内民营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的在职人员
奖励标准从2500元至8000元不等
二是对成绩显著的社会办学机构给予精神奖励
为调动社会办学机构从事会计人才培养的积极性,经考核,其招培会计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两年累计会计师合格人数100名以上、每年助理会计师合格人数90名以上,且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由市财政局发给“昆明市会计人才培养基地”牌匾
三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为形成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奖励办法要求各单位应安排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建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其中:凡被财政部、省财政厅培养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全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单位应保证其每年规定的脱产学习时间,承担脱产学习期间的食宿费、往返差旅费和外出考察差旅费;对取得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中、初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单位应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1页共6页四是注重精神奖励
为从精神上给予个人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