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1、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监理行为,明确监理工作程序和标准,突出工程质量监理工作要求,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程
2、监理单位应依法合规、信守合同承诺,组织监理人员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
3、监理人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做好过程巡视、旁站、平行检验、见证检验、工序验收等工作
4、监理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指令,并督促问题整改闭合,上道工序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各项监理工作均应按本规程要求形成相应的监理记录,记录应清晰、详细、真实,实现工程监理过程和监理人员履职的可追溯性
6、在铁路建设项目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应推行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
二、术语1、监理记录:监理人员用于记载开展监理工作的各种文字、图片、视频、录音等资料
2、监理工作影像资料:用于记录监理工作过程行为的图片或视频
3、单位工程预验收:单位工程完工且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前,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质量提前进行检查验收的活动
三、基本规定(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应支持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及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应随意增加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监理工作内容
2、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不得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不得组织相应单位工程的验收
3、建设单位应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协调和处理的事宜,参加项目监理机构工地会议,对施工单位执行监理单位指令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监理单位)1、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及施工项目主要人员履约到位情况,将检查情况报告建设单位
2、监理人员应记录当天的监理工作内容,及时纳入监理日记、监理日志等监理记录中
监理记录内容应具有可追溯性
3、监理单位应严格过程监理,督促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形成闭合管理
4、监理单位旁站的内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