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安全生产,促进施工项目顺利进行,保护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体制:1、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负责决策工作,安全员负责监督实施工作,每个施工班设一名兼职安全协助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2、各施工班工人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由安全员或班长进行技术交底,在操作中要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如有违反者,罚款50元以上
3、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驾驶工和起重指挥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特种工操作
4、如有上下两面三层同时进行操作施工,施工检查上下两面三屋间是否设有专用的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否则不通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操作施工
5、楼梯口、通道口、井架口、电梯口、洞坑及临近马路和居民密集区等危险处,施工员应按规定安排设防和示警
6、起重机械按国家标准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安全员和机修班长负责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保持齐全有效
7、脚手架必须具有技术设计资料,架子工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安装和拆除,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8、吊具、索具和砌块夹具在使用中,机修班长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凡磨损超过规定必须及时更换
9、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电气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的改装和增接,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专职电工操作安全员和机修班长负责检查安全、严禁乱拖乱拉
10、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不准上班,上班时不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如有违反者,罚款30元以上
11、在2米以上高空和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不带安全带,不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