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临淄区中小学班级教育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讨论稿)》的通知各区属学校、镇(街道)中心校、民办学校:为深入推进德育体系建设,根据临淄区教育局2012年度工作计划中关于“探索建立班级教育委员会,实现学校、家庭的同管共育”的要求,现将《临淄区中小学班级教育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讨论稿)》下发给你们,请做好工作推进和落实,具体要求如下:1、扎实推进中小学班级教育委员会建设
各校根据《临淄区中小学班级教育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讨论稿)》要求,积极开展班级教育委员会的探索与实践,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章程,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成效显著的运行机制
2、做好典型经验总结与推广
区教育局将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及德育干部论坛等多种形式,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
各校在实施过程中,可对本讨论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lzpjk78@126
com,或直接与普教科联系
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区教育局将于3月份制定下发《临淄区中小学班级教育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临淄区中小学班级教育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讨论稿)临淄区教育局2012年2月20日附件:临淄区中小学班级教育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德育体系建设,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网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临淄区内中小学各班级均应设置班级教育委员会,立足学校实际,积极探索适合学校发展的班级教育委员会形式
第三条班级教育委员会是一种班级教育的组织形式,它由学校领导干部、班级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是班级教育和管理的领导核心
第四条班级教育委员会,作为全员育人的一种存在形式,将班主任个人管理变为班级教育委员会成员集体管理,由班主任个人负责变为班级教育委员会集体负责
这种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