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学校学生管理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指导,以建设具有鲜明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文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及良好个性品质为目标,以形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资源充足、学段衔接的课程体系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具有专业素养的课程教师队伍为重点,规范课程实施与管理,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项要求的全面落实
二、实施意义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设置、地方管理、学校开发的课程领域,是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
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必修课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课程结构的重大改革,是促进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落实素质教育目标的重要措施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有利于体现新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密切教育教学和现实生活的联系,改善学校教育的课程结构;有利于鼓励教师创造性地实施课程,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有利于扩展德育的空间和视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利于学校开展特色办学,深化课程文化的内涵
三、课程目标引导学生在实践学习中获得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形成对自然、社会和自我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体验并初步学会问题解决的科学方法,具有问题意识,发展良好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养成合作、分享、积极进取等良好的个性品质
四、课时安排根据浙教基〔20XX〕120号精神调整后的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规定:3—6年级每周3课时,7—8年级每周2课时,9年级每周1课时
上述课时均不含信息技术课程,其中各年级的劳动与技术每周均为1课时
所有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科教学均不得挤占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各校在安排课时时,在确保落实综合实践活动学期总课时并不超过周总课时数、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可以随活动需要采取灵活的弹性课时,可集中几天或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