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实施,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从多个角度体现出前所未有的环境保护、治理力度,法律条款从47条增加到70条,雾霾治理入法、首次设计“按日计罚”制度、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大修后的环保法,直指违法成本低、环保意识弱等环境治理顽疾
在现阶段,原环保法已经暴露出诸多缺陷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理念已不适应时代变化的要求、法律定位不清晰、政府环境责任难落实、与单项法的衔接不顺等等
新《环境保护法》有四个特点:一是定位合理,是定位在环境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二是创新理念
近年来环保领域的一些主要理念和指导精神,如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保护优先等,新法中都有所体现
三是完善制度
一些新的制度,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生态补偿等,新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现有的一些老制度,如环评、区域限批等,也进行了调整完善
四是强化责任
增设了按日计罚、治安拘留等措施,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
此次修法已最大限度凝聚了各方共识,是现阶段最有力度的一部环保法,也为未来统一协调大环保“基本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理论分析】1、从经济生活角度分析(1)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必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有助于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有助于节约资源,提高消费的科学性,保护环境,绿色消费
(2)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新《环境保护法》对企业更“严格”
一方面加大处罚,实施“按日计罚”制度;另一方面,对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取消了限期补办进行处罚甚至还要恢复原状
这就要求公司的经营活动积极践行节能减排
(3)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市场规则来维护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市场经济要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市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