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荣辱,树新风,育新人----学习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版)已经发布一段时间了,近期我们进行了深入的学习
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由原来的八条浓缩为六条,但它仍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其中的“关爱学生”和“为人师表”这两条
一、关爱学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关爱学生”中指: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热爱学生,是教师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的准则,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他们的爱更困难,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孩子是神圣的
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
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但是教师的道德素质并不是指规范、准则本身,而是教师把这些规范、准则逐步内化,成为教师从事教育事业的准则
师德主要从教师的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的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
他们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