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矛盾化解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省、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市国土资源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化解国土资源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预防新的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信访突出问题,不断探索新的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全市又快又好发展创造和谐的稳定环境。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为民,解决实事。本着“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依法按政策解决国土资源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问题,统筹兼顾群体利益的诉求,在协调利益中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二)坚持预防,早抓隐患。国土资源所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安排,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抓早、抓小、抓苗头入手,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国土资源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排查各自镇(处)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同时要落实工作人员到位。(四)坚持共管,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局有关科室职能,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手段,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三、工作目标(一)集中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集中时间、第1页共5页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土资源方面的各种不和谐因素,全年保持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数量减少的良好势头。(二)努力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民主决策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反馈网络,畅通和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提高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国土资源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四)力争实现“二个不出、三个不发生”。通过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争在村、乡镇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村、乡镇;市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市。力争实现在国土资源方面不发生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进京、到省、去青滋事闹事的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工作目标。四、排查范围及重点(一)排查范围1、已发生的信访事项至今没有解决的问题;2、群众比较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3、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和苗头隐患的问题。(二)排查重点1、群众反映的违法占地、未经批准建住宅问题;2、群众反映的土地权属争议及矛盾纠纷苗头隐患问题;3、群众反映的违法采矿、越界采矿的问题;4、群众反映的因征地补偿及安置引发的利益纠纷问题;5、对群众信访已进行三级复核和司法终结后,仍坚持缠访、闹访的问题。五、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8日---5月18日)。市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访办公室)召开会议,下发实施方案。各国土资源第2页共5页所要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层层抓落实。各国土资源所贯彻落实情况于5月18日前书面报信访办公室,。(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18日---5月31日)。各国土资源所要集中开展一次排查摸底活动,认真梳理出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和各种信访积案,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缝隙、不留死角,并逐案按原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等要素登记,建立台帐,排查摸底情况于5月31日前报局信访办公室。各国土资源所要建立经常性、不间断、滚动式的排查工作机制,排查情况于每月3日前报信访办公室,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力争把各种矛盾纠纷全部纳入排查控制范围。(三)化解处理阶段(5月31日---20XX年3月20日)。全市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