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地区生育保险服务指南合肥地区生育保险服务指南办事办事流程流程温馨温馨提示提示相关相关表格表格薪酬福利科职工生育办事流程职工生育办事流程返回首页返回首页本地生育备案:本地生育备案:参保职工自确诊怀孕后即可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生育备案表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或生育定点医院进行生育备案
异地生育备案:异地生育备案:参保职工因夫妻分居两地,到其夫工作地点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等原因,需异地生育的,填写《生育备案表》时一并提供单位开出的“异地生育”证明
异地急诊备案:异地急诊备案:参保职工在异地发生急诊流产、急诊生育,同时发生并发症的,应当在11周内周内电话报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电话:3536357)备案
备案成功后获得“备案回执单”用于领取各种津贴
生育备案生育备案返回首页返回首页职工生育保险备案之后,生育及参保信息传到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即日起到定点医疗机构凭社保卡享受产前检查、生育医疗等服务
持社会保障卡到备案的定点医院做门诊的产前检查,与定点医院进行实时结算,结算标准为500500元元(在500元以内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基金支付,超过500元部分由个人自付)
包括:测血压、体重,尿常规,血常规,生化全套、免疫三项,B超等
产前检查产前检查返回首页返回首页生育、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根据《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合肥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规定,参保职工确诊怀孕直接到定点医院或市生育管理中心备案,核准后即可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具体费用标准如下表:分类项目结算标准(单位:元)备注门诊产前检查500包括:测血压、体重,尿常规,血常规,生化全套、免疫三项,B超等,须根据参保职工具体情况减少过度检查项目3个月以下门诊流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