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JGastroenterol,2013,Vol.18,No7·共识指南·中国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2013年,上海)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胰腺疾病学组中华胰腺病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华消化杂志编辑委员会DOI:10.3969/j.issn.10087125.2013.07.010本文通信作者:王兴鹏,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消化科,Email:wangxp1965@yahoo.com.cn;李兆申,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消化科,Email:zhsli@81890.net;袁耀宗,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消化科,Email:yyz28@medmail.com.cn急性胰腺炎(acutepancreatitis,AP)的发病率逐年升高,病死率仍居高不下
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曾于2003年制定了“中国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草案)”[1],对提高我国AP的救治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10年来,随着对AP诊断和分类标准的更新,以及国内外对该病临床诊治研究的不断深入,有必要修订新的AP指南,以进一步规范该疾病在我国的临床诊治
AP是指多种病因引起胰酶激活,继以胰腺局部炎性反应为主要特征,伴或不伴有其他器官功能改变的疾病
大多数患者病程呈自限性,20%~30%的患者临床经过凶险,总体病死率为5%~10%
一、术语和定义根据国际AP专题研讨会最新修订的亚特兰大AP分级和分类系统(2012年)[2],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规定有关AP术语和定义,旨在对临床和科研工作起指导作用,并规范该领域学术用词
(一)临床术语1.轻度AP(MAP):具备AP临床表现和生化改变,不伴有器官功能衰竭以及局部或全身并发症,通常在1~2周内恢复,病死率极低
2.中度AP(MSAP):具备AP临床表现和生化改变,伴有一过性器官功能衰竭(48h内可自行恢复),或伴有局部或全身并发症而无持续性器官功能衰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