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发展趋势分析根据当前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世界各国电力行业改革的经验,在当前电力改革中,应以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电价改革、电力投资体制改革为“切入点”,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通过这几方面的完善和改进,推动电力行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一、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电力行业改革的主攻点实现区域乃至全国范围的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对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意义重大。通过设立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把各电力市场主体统一到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进行合同交易和现货交易,并逐步允许发电公司、独立配电公司与大用户双边交易,这就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的电量分配模式,消除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的“关系电量”、“市长电量”等不规范交易行为,为电力企业打造了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平台。目前,我国已开始试点运行两个区域电力市场,即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和华东区域电力市场。(一)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之所以首先试点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主要是因为东北电网是我国最早形成的跨省统一电网,长期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已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跨省主网架。而且东北三省综合销售电价水平比较接近,有利于新电价机制的形成。此外,1999年东北三省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以来,为建设区域电力市场积累了经验。因此,东北地区电力供需环境相对宽松,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区域电力市场的时机基本成熟。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划分为三个阶段性目标,即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为标志的初期目标;以输配分开、开展发电公司与独立配电公司和大用户双边交易为标志的中期目标;以在售电端引入竞争机制、实现所有市场主体参与的全面竞争为标志的远期目标。初期,东北区域电力市场采取单一过渡电价、有限电量竞争模式;中期,国家出台两部制电价政策后,采取两部制电价、全电量竞争模式;远期,实行单一制电价、全电量竞争模式。为避免现货市场价格非正常涨跌,对发电侧上网报价实行最高和最低限价,输配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合理赢利、依法计税、公平负担的原则,由政府确定。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主体统一在区域电力市场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交易方式分为远期合同交易和现货交易,以远期合同交易为主。初期可以采取由区域电网公司统一购买方式,之后逐步过渡到多边交易方式。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将开放发电市场,允许发电权转让。改革初期还是部分电量竞争,竞争性电量占区域电力市场实际交易电量的20%左右,随着市场发育的成熟、技术支持系统的完善和电价制度改革的深化,将逐步加大竞争力度,最后实现全电量市场竞争,并在售电端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电力期货、期权等电力金融市场。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作为全国首家正式启动的区域性电力市场,必将对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产生重大影响,其模拟运行标志着电力市场向打破垄断迈出了实质步伐。(二)华东电力市场华东电力市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一市四省。其试点的时间安排是2003年8月底前完成试点方案的审定;在此基础上,抓紧制定试点的有关规则、监管办法、技术支持系统方案;2004年一季度进入模拟运行,4月1日开始试运行。华东电力市场试点主要是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市场壁垒,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电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电力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电力市场。选择华东地区开展电力市场建设试点有许多有利因素:(1)经过多年的努力,华东地区基本上实现了厂网分开,形成了电源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格局,电力企业的产权结构比较清晰,企业组织结构比较规范,为引入竞争机制提供了较好的体制条件。(2)华东地区的上海、浙江是1998年国务院确定的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试点,取得了很多有益的经验。(3)华东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市场环境条件较好。(4)华东电网网架结构较强,省间电网联系比较紧密,近年来大范围的电能交换比较活跃。这些都为建立区域电力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二、电价改革: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电价就是电能这个“发、输、配、售”同时完成的特殊商品的价格。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