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企业校发[20XX]160号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退休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校属各单位:《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退休暂行规定(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退休暂行规定(修订)》华中农业大学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退休暂行规定(修订)根据国家有关职工退休的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对我校教职工退休办法修订如下。一、退休年龄国家政策规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工人年满50周岁。二、延长退休年龄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根据学校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对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经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和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1、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遴选的博士生导师,退休年龄到70周岁;学校组织遴选的博士生导师,退休年龄可到63周岁。2、具有教授职称的大学女教师,退休年龄到6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女专业技术人员,身体健康,退休年龄可到60周岁。3、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大学女教师,身体健康,因工作需要延退的,原则上一次只能延迟退休1年,1年后根据考核结果和岗位要求决定是否继续延退;继续延退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第1页共3页三、兼职人员退休1、兼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教师,在达到国家政策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如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可以按本办法申请批准延退,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先免去其党政领导职务,其所担任的学术管理方面的职务原则上也应免去,以便集中精力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特殊情况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除外。2、已到退休年龄的省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四、提前退休对因病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可实行提前退休。提前退休办法按照《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提前退休的暂行管理规定》(农人事字[1998]第09号)执行。五、办理时间及审批办法1、教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于每年2月底或9月底办理退休手续。2、教职工到龄退休的,由人事处直接办理;需延长退休年龄的,由学校批准。六、几项具体规定1、坚持正常工作系指。身体状况能胜任延退期间的工作任务,所承担的工作量必须达到学校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在确定能否坚持正常工作时,应考虑其近几年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情况。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妥善做好相关工作,尤其对到龄退休的教师,所在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应提前安排好教学、科研和研究生培养等工作,不能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研究生处应按研究生导师能在退休年龄以前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业的前提下安排招生计划;教务处和所在学院提前安排好接任课程的教师。3、教职工到龄退休后,一般不返聘,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其继续工作的,按学校有关返聘退休人员办法办理。4、教职工退休工作政策性强,又涉及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第2页共3页各单位应认真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做好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保证退休工作正常进行。七、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八、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华中农业大学学校办公室20XX年11月27日印发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