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五中加强教师队伍调配管理工作方案为统筹规划,加强管理,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人事调配的科学性,提高人事调配的透明度,切实为基层服务,为广大教职员工排忧解难,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XX]344号)XX县区委组织部、编办、县公务员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德委组〔20XX〕3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配工作原则中小学教师调配坚持编制许可、流向合理、配置科学、服从需要的原则
二、调配管理权限和程序(一)外地教师调入本县1
适度把握外地教师调入本县的数量
每年从外地调入本县的教师数根据当年教师编制核定数和申请人数确定
调入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在遵纪守法方面无不良记录;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可放宽至40周岁
(3)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任务,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或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可直接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调入程序(1)县教育局初审
县教育局于当年4月30日前受理相关人员的调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调入人员情况进行初审
申请调入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教师调动申请表;②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第1页共4页④体检表
(2)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审核
每年5月15日前,教育局应将拟调入人员报县分管教育的领导同意后分别报县委组织部、编办、县人社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6月份提交县委编委会议研究确定
(3)办理调动手续
正式确定调入人选后,由县教育局通知申请人统一到县人事(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若申请人一个月内无法办理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