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挥国土资源支撑保障作用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8
28•【字号】皖国土资〔2018〕41号•【施行日期】2018
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挥国土资源支撑保障作用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深入实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国土资源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6号),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资源供给质量1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严把新增产能用地用矿闸门,做好去产能土地资产处置
各类产业用地均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
在规定的最低限比例内,适当下调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合理确定出让金缴纳期限
严格土地储备机构和资金管理,指导督促土地抵押融资比例偏高的地方积极稳妥去杠杆,妥善防范化解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和违规土地抵押融资可能诱发的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
继续扩大优质增量供给
编制实施安徽省国土规划,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各地做好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对用地需求面积较大或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允许按照“一次规划、分期供地”的要求,预留发展用地
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民生项目用地
对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库的重大项目,按程序从省预留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安排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耕地数量、产能、水田三类指标储备库
市级以上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等独立选址项目均可跨市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