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2013至2014年度工会积极分子活动方案(讨论稿)根据《》文件要求,为推动工会工作科学发展,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会员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工会干部和广大会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为共建和谐幼专、促进铜仁幼儿师专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表彰工会工作成绩显著的积极分子活动方案,评选办法如下:一、组织机构为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杨碧云副组长:龚键、谢菊花成员:申修权、田茂标、张宗强、梅世泉、李琴桥、常伟苹、田景先、吕博、徐礼群、张延萍、牟兰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宣传及评比表彰等工作,杨碧云兼办公室主任,谢菊花负责具体工作。二、评选名称及名额:工会积极分子10名。三、评选范围:在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全体工会会员。(学校副县级及以上领导不列入被评选对象)四、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1、认真参加政治理论、业务技术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主人翁责任感强,爱岗敬业,能较好地完成好本职工作。2、遵守《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和工会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骨干作用。3、积极完成工会交办的任务,热情为职工服务,团结互助,作风正派,能够成为教职工的知心朋友并受到教职工的拥护和爱戴。4、关心工会建设,积极为工会建设献计献策有突出贡献。5、2013至2014年度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会安排的各种任务达3次以上者方可参加评选;无故不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或未完成工会安排的工作任务1次以上的不参与评选。五、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1、积极推荐。一是由工会小组长召开小组会议,进行民主推荐;二是由工会委员个人推荐。推荐表于6月5日前交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六楼工会办公室)。2、组织初审。6月上旬,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推荐情况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统计公示后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选。3、投票评选。6月中旬,召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4、报审公示。6月中旬,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评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审核确定工会积极分子名单并进行公示。5、表彰奖励。9月上旬,对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六、评选活动要求1、推荐要民主公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评选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2、推荐表要求字迹清楚、事迹真实、数据准确、文字精练。3、推荐名额:工会小组会员人数10人以下的推荐1名,11至20人的推荐2名,21人至30人的推荐3名,31人以上的推荐4名;工会委员会委员每人可推荐1名。附:1、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2、2013至2014年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5月19日2013至2014年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序号名称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备注1行政工会小组4人2学前教育系工会小组2人3文科综合部工会小组3人4理科综合部工会小组3人5英语教育系工会小组2人6音乐教育系工会小组2人7舞蹈教育系工会小组2人8美术教育系工会小组2人9体育教育系工会小组2人10电教中心工会小组1人11总务处工会小组2人12教务处工会小组1人13学生处工会小组1人14教育科研处工会小组1人15工会委员会10人合计38人机关各工会小组:根据学校工会《关于评选长春理工大学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机关工会在职全体工会会员(在本部门工作半年以上)二、评选比例工会积极分子人数,按照各工会小组工会会员总数的10%计算,不足10人的工会小组隔年评选一次,不足5人的工会小组3年评选一次。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三、评选条件参见《关于评选长春理工大学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第三项(可在校园网主页公告栏浏览)。四、评选办法各工会小组评选工会积极分子,由群众民主评议、选举产生,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后填写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报送机关工会,经机关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送学校工会。五、时间及要求请各工会小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并于1月9日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