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工作半年总结2008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央《决定》的意见精神,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工作任务,以“创模”工作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主线,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推进了人口计生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一、主要人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一)出生人数。2007年10月1日—2008年5月31日全市报表共出生6310人,占年度人口计划的52.58%。预计全年将出生1.05万人左右,出生人数能控制在省下达1.2万人的控制指标以内。(二)符合政策生育率。截止5月底,根据各县(区)、有关大企业上报数据结合信息监测点监测数据综合评估测算,全市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2%,保持在省下达90%的控制指标之上。(三)人口自然增长率。截止5月底,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1‰(该指标为以年位单位的换算值)。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围绕上述人口控制目标的实现,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各县(区)人口计生局、有关大企业计生办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了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创模”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我委在扎实抓好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同时,将今年3月省委、省政府制定的《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第1页共7页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委发〔2008〕3号,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作为重点,开展了广泛的社会宣传活动。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转发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对学习贯彻提出具体要求;印制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宣传册4000册并下发各县(区)、企业、乡镇、村(居)、厂矿学习宣传;在**日报上以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形式刊登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学习宣传问答。在深入学习中央《决定》的同时,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市委《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利用“三下乡”活动,发放了各种宣传资料6万余份。通过广泛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干部、群众的国策意识,为工作开展营造了较好的舆论氛围。(二)认真落实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全力构建人口计生工作良好外部环境。为了给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狠抓了各项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了2008年全市农村奖励扶助对象的调查、审批和上报工作,全市共有奖励扶助对象3795人,其中3544人享受国家奖励扶助政策、251人享受XX省奖励扶助政策。二是对农村及城镇“低保”家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落实兑现情况及2008年的统计上报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三是完成了2008年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奖励对象的确认申报工作,全市共有2户获奖励;四是对2008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进行了及时的安排部署,全市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户7829户,其中新增户1390户,目前帮扶工作正全面有序开展;五是认真落实了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夭折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目前全市有61名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夭折家庭独生子女父母纳入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已有11人领取了每月500元左右的养老保险金。19名因超龄不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夭折家庭父母享受每人每年600元定期扶助。另外,已通过伤残鉴定并将纳入2008年养老保险的有26人。(三)实施“五大”计生惠民行动,让计生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根据《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第2页共7页2008年计划生育惠民行动的通知》(川人口发〔2008〕5号)精神,在全市实施了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出生缺陷干预行动、新农村新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