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市级校本研修示范校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局直属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教师队伍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工委〔2011〕2号)文件精神,促进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以学校为主阵地的校本研修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决定评选表彰50所武汉市中小学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中小学、幼儿园(推荐名额附后)
二、评选条件按《武汉市校本研修考核评估细则(试行)》(附件二)量化评分,得分不低于90分
三、表彰奖励示范学校由市教育局授牌
四、评选办法-1-学校申报、区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组织审核,确定校本研修示范校名单
五、申报时间2011年7月23日前将申报表交教师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翔联系电话:85663218邮箱:wh85663218@163
com附:1
武汉市校本研修示范校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2
武汉市校本研修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试行)3
武汉市校本研修示范校申报表(附工作小结,3000字左右)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2-附件1武汉市校本研修示范校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单位示范学校(推荐名额)江岸区4江汉区3硚口区3汉阳区3武昌区5洪山区3青山区3东西湖区2汉南区2蔡甸区3江夏区3黄陂区4新洲区5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东湖新技术开2-3-发区直属学校3-4-附件2武汉市校本研修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试行)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细则评估方式分值评分组织领导(20分)1.校长负责校长主持校会议研究校本研修工作,每学期2次以上(3分);带头参加学习,参加集中培训80%以上(2分)
查资料52.机构健全成立校本研修工作小组
查资料33.总体规划将校本研修工作列为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查资料44.领导责任制主管领导工作负责、扎实(2分);建立校领导成员的校本研修责任制(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