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也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飞跃
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全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
如何深刻理解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找准检察工作与科学发展的结合点,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是当前和今后基层检察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所在县院检察工作之科学发展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要性首先,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所在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立检之本,基层检察院直接面对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与老百姓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
只有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真正做到检察工作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保障民权,才能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得到落实
其次,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是深化检察工作主题的重要举措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执法活动的永恒主题
依法保障人权、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既是全体人民群众的根本愿望,也是检察工作追求的最终目标,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
检察工作只有充分发挥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维护社会稳定和全社会公平正义
再次,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检察机关80%的检察院在基层,检察任务80%的工作量也在基层,因此上说基层检察院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法律赋予的诸多检察职能主要由基层检察院去实施,所担负的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主要由基层检察院来完成
所以,基层检察院只有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不断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