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院检察长如何提升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领导素质浅谈基层院检察长如何提升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领导素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工作实践的科学总结
自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而检察工作也同时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社会主义的司法实践也在不断地总结、完善、提高,其理念日渐趋于科学化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其实质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
作为新时期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不仅对本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更要坚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为广大检察人员作出表率,并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不断提升领导素质
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能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是对基层检察院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识人用人能力以及交往协调能力等的有机结合
提高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领导素质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强化宗旨意识,提升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政治修养,就是要求政法工作者特别是基层院检察长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在检察实践中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检察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把党的领导作为社第1页共6页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因此,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贯彻落实党的领导的基石,也是司法实践中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基本要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