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为有效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发生,促进矿井安全生产,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消除矿井水害隐患,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矿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负责防治水人员
二、职责分工(一)矿领导的职责:1、矿长为“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完善的防治水体系(防治水机构、人员、制度、探放水队伍、设备设施)
2、总工程师职责:⑴组织进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区域划分
⑵组织编制、审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⑶对“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物探超前探测成果进行分析认定;对带压开采、物探异常区制定专项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3、分管衔接、生产的矿长负责组织“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工作
4、安监处长负责对“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
5、其他领导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协助开展工作
(二)各部门的职责1、技术科是“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主管部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制定“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超前探测和探放水设计
(3)负责对物探成果进行审查和备案
(4)负责下发允许掘进通知书
(5)负责“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6)参与超前探测和探放水施工措施的审查工作
(7)负责成立专职探放水队伍
2、调度室负责“有掘必探、有采必探”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理工作
3、通风队负责施工地点瓦斯和有害气体的检测工作
4、采煤、开掘队负责提供“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施工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有掘必探”的相关内容;及时联系下次超前探测;超前探测牌板的管理
5、安全科负责超前探测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