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长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非计件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以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为基本,按照“按劳分配、按责分配、强调绩效”的方式,从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推进公司又好又快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长青公司所有非计件工资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办法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编制、修订和解释
第三章薪酬体系及基本内容第四条薪酬体系由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奖励、其他奖励等体系组成
(一)基本工资体系基本工资体系包含“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1资”三部分,仅适用于试行非计件工资的人员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人员在计件工资中已包含三部分,该规定仅作为其档案工资
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所有员工统一为500元/月执行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依据岗位职责、技能要求、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力市场价格等要素确定的工资,体现不同岗位的劳动差别
见附件一《基础、岗位工资标准表、月绩效奖标准基数表》3
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是指员工在中电投系统各单位不间断工作而计发的津贴
以年为统计单位,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按月计发,年功工资=15元×在中电投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间断工作的年数(企业重组到集团公司内或职工因工作需要由组织部门调动的,重组前后或调动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二)津贴1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包括职称津贴与技术等级津贴,需达到评聘统一后才能发放
(1)职称津贴标准为:正高级(教授级)职称400元/月,副高级职称300元/月,中级职称200元/月,初级职称100元/月
2(2)技术等级津贴标准为:高级技师300元/月,技师200元/月,高级技工100元/月,中级技工50元/月
其他津补贴其他津补贴是根据煤炭行业特殊性设置的津贴,是对煤炭行业员工在特殊环境下付出劳动的补偿
按以下标准执行,其中“入井津贴”和“井下跟班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