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药品经营许可(零售)(二)办理单位:武侯区行政审批局(三)办理窗口: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区21、22号窗口(四)法定时限:筹建30个工作日、核发15个工作日、换发180天、变更15个工作日、遗失、补办20个工作日、注销20个工作日、GSP认证97个工作日(五)承诺时限:筹建为即办件、核发10个工作日、换发40个工作日、变更10个工作日、遗失、补办当场办结、注销为即办件、GSP认证10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收费、成财非[2015]1号(七)联系电话:96166转1121、96166转1122二、法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七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自2015年4月24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二条、第十七条,自2002年9月15日施行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六号)第九条,自2004年4月1日施行
三、申请材料(一)筹建申请材料1
提交《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表》2份2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身份证、执业药师注册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3
拟办企业经营及仓储场地租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2份);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2份)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预售房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2份);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由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的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4
派出所出具的详细地址证明、地理位置方位平面图(原件1份复印件1份);5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