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PPP项目招标代理合同(合同编号:珠物招18218)甲方: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乙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18年5月第1页共13页招标代理合同委托单位: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代理单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PPP项目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珠海市西部医疗中心招标代理选聘2、项目地点:珠海市斗门区3、招标规模:185822
62万元,招标内容包括PPP咨询公司招标、社会资本招标、医疗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等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
三、合同价款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项目中标人向代理单位支付,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财政部门另有约定的除外)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标准收费×80%计取
四、本合同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五、代理单位向委托单位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六、委托单位向代理单位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项目中标人向乙方第2页共13页支付代理报酬
七、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珠海市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代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袁明聪单位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电话:0756-3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