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机构评审管理办法及相关指标简介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总则5年为一个评审周期。新建医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年后方可申请评审省、市评审委员会分级评审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原则制定原则::●●重视内涵建设重视内涵建设,,淡化硬件配置淡化硬件配置●●重视学科建设重视学科建设,,弱化项目扩大弱化项目扩大●●重视信息管理重视信息管理,,改变传统模式改变传统模式●●重视依法准入重视依法准入,,避免盲目攀比避免盲目攀比●●重视人员素质重视人员素质,,着眼持续发展着眼持续发展●●重视日常考核重视日常考核,,减少形式主义减少形式主义●●重视规范落实重视规范落实,,保证医疗质量保证医疗质量等级评审管理办法细则△医疗机构分三大类:综合性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各级各类医院评审分三级六等△由卫生厅统一组织评审并授牌综合性医院中,三甲、三乙、二甲医院的比例保持在1:3:6△三甲医院名额全省共享△三乙、二甲考虑区域分布医院等级的确认对具备所申请等级资格的医疗机构,以专家评分值为基础,由相应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后具名投票确认名额超过该等级控制总额范围的,按申报级别低一级确认凡超过本评审委员会认定权限的医疗机构,转下一级评审委员会确认医疗机构等级实行有效期制到期前六个月申报,到期不申报自动取消评审的日常考核评审与医疗机构的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发挥各级医疗质控中心的作用,质控中心对医疗机构的质量抽查结果以20%的比例列入相应评审内容等级评审管理办法组织及职能设省、市两级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评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评审委员会职责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三甲、三乙、二甲医疗机构等级的评审及认定工作市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二乙、一甲、一乙医疗机构的评审及认定工作评审办公室及其职责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下设三个评审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负责综合性医疗机构、专科医疗机构的评审第二办公室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评审第三办公室负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的评审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办公室设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的日常工作及一、二类指标的初审评审专家库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下设专家库评审时由办公室随机从专家库抽取,组成若干个专业检查组具体负责医疗机构的评审、考核工作等级评审管理办法程序符合评审资格的医疗机构:应在评审周期内根据自查结果,确定申报相应的等级,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机构评审总结报告、《浙江省医疗机构评分标准》自查结果、《浙江省医疗机构评审申请表》卫生行政部门职责申报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逐级上报至省评审委员会相应办公室审核申报二乙及以下等级的医疗机构,报相应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评审办公室职责省、市评审办公室根据权限,对审核合格的医疗机构依次作出计划安排及时告知被评审医疗机构的预计评审时间在计划的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职责评审结果报省、市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由相应的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发证将符合资格的医疗机构名单及等级在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医院评审程序自查申报自查申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审批发证审批发证等级公示等级公示考核评审考核评审评审标准的基本构架一类指标:否决性指标,共4项,一项未达标延缓一年参加评审二类指标:准入指标,共16项,14项为合格三类指标:评审指标,共1000分,900分为合格,其中:临床组、医技组的得分率必须分别在90%以上一类指标(否决指标)凡评审期内发生所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执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行风建设出院病人满意度≧85%评审组随机调查200名出院病人医疗安全评审期内有定性为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重大事件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