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事故伤害打造安全校园当阳市慈化初级中学张常宝保障每一个孩子在学校安全,有序的学习,是每个教育工作者的愿望和义务,主观而言,没有哪个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希望自己的学生受到任何人身伤害,但客观事实是,由于中小学学生的认知水平、社会能力、防范意识与对抗能力以及校园的规范化建设、人口密度大等原因的影响,每年每个学校都会发生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安全事故
【典型案例】某男孩,初中七年级学生
9月某日的一天下午2点钟左右,提前到校,当时学校下午5点30分打预备铃,5点40分正式上课,学校在9月开学时已经明确书面告之家长学校的作息时间,并与家长签定了安全责任书
男孩到学校后没有进入教室,当时该班班主任正在教室守护学生,而该男孩与其他几个同学一起在学校操场的篮球架下档秋千玩耍,学校大队部学生发现后进行了制止
但当大队部学生离开后,男孩和其他同学又继续在篮球架下吊着玩耍
3点12分左右,该男孩因手滑未抓牢篮球架下栏杆,当即坠落,造成其头部损伤
事后教师和年级组长立即通知家长到校,并与家长一道送往市区最好的医院进行救治,在医治过程中,学校也多次安排干部前往医院进行看望
【案例分析】1、男孩的监护人未完全尽到监护之责,致使男孩过早离家到校;2、男孩到学校玩耍中不注意安全,在学校明示“不能翻爬栏杆”之处玩耍而手滑未抓牢篮球架下栏杆,坠落受伤,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因此原告及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3、被告小学在学生离校期间敞开校门,疏于管理,篮球架老化,不符合国家标准
因此,该小学应当承担一定的相应责任
【行为指南】在平时的管理中,我们都认为,上述这起都应该是意外事故,是防不胜防的事情,是意料之外的事情
学校为什么该负责任,学校负责任完全是冤枉的
其实不然,四川教育学院教育系教授、科研处处长邱兴专家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读中讲到:凡是有可能发生的,而学校没有注意或没有想到预防而发生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