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
05•【字号】黔教函〔2021〕93号•【施行日期】2021
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黔教函〔2021〕93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中学: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我省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省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促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为推动我省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探索富有贵州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贡献教育力量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延续、优化、调整现有教育帮扶政策,持续巩固拓展我省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4%、95%以上、93%,农村教育总体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