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民主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没有民主就没有真正的法制,没有法制也就不能保证民主的执行。反对民主的实质就是反对法制,只是反对民主易被某些人接受,而反对法制则显得太露骨,而不敢直接提而已。“法制”一词,我国古已有之。然而,直到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其一,广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其二,狭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和过程。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十分重要。近日,我局组织专班,就如何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作出了应对性的思考。制作:张正阳七月十五鬼节,八月十五人节(张家口)八月十五月正南中秋节,瓜果石榴列满盘(邢台)男不拜月,女不祭灶(石家庄)吃乱了月饼死公公(冀县,冀县风俗:新媳妇第一年在婆家过中秋,就要连续几年,在娘家也是如此。否则就算吃乱了月饼)中秋民谣拜月娘拜月娘拜月好头毛好嘴齿大是兄细是地月娘仔你不可给阮割耳童谣月亮光光骑马燃香东也拜西也拜月婆婆月奶奶保佑我爹做买卖不赚多不赚少一天赚仨大元宝月圆中秋中秋祭月在我国是一种十分古老的习俗。据史书记载,早在周朝,古代帝王就有春分祭日、夏至祭地、秋分祭月、冬至祭天的习俗。其祭祀的场所称为日坛、地坛、月坛天坛。分设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北京的月坛就是明清皇帝祭月的地方。《礼记》记载:“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之朝,夕月之夕。”这里的夕月之夕,指的正是夜晚祭祀月亮。这种风俗不仅为宫廷及上层贵族所奉行,随着社会的发展,也逐渐影响到民间。文人赏月编辑者:张仁涵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我国的传统节日之一。关于节日起源有很多种说法,也有很多关于这天的传说和传统。中秋节与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并称为中国汉族的四大传统节日。自2008年起中秋节被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该节日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农历八月十五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中秋节。中秋节与春节、清明节、端午节是中华民族的四大传统节日。“中秋”一词,最早见于汉服中秋《周礼》节日起源“中秋”一词,最早见于《周礼》。根据我国古代历法,农历八月十五日,在一年秋季的八月中旬,故嫦娥传说称“中秋”。一年有四季,每季又分孟、仲、季三部分,因此秋中第二月叫仲秋,到唐朝初年,中秋节才成为固定的节日。《新唐书·卷十五志第五·礼乐五》载“其中春、中秋释奠于文宣王、武成王”,及“开元十九年,始置太公尚父庙,以留侯张良配。中春、中秋上戊祭之牲、乐之制如文”。中秋节也称为仲秋节,团圆节,八月节等,也是仅次于春节的第二大传统节日。中秋节的盛行始于宋朝,至明清时,已与元旦齐名。典型案例【案例一】2004年10月2日晚8时25分许,某高校十一公寓301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舍使用的箱子架、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5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有同学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在宿舍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而造成的(寝室当时无人)。具体原因是:插在主接线板的电热杯放在箱子架顶层,水烧干后自燃,并引燃临近的易燃品,如箱子架上所放的书籍、衣物、被子等,最终酿成火灾事故。【案例二】2002年1月4日晚9时许,某高校一公寓523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舍使用的长条桌、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