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新中学招生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X省义务教育条例》、《20XX年XX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XX年桥新中学招生工作方案:一、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根据《20XX年XX县区初中招生计划》规定,20XX年桥新中学七年级招收8个班,共计280人
二、招生对象20XX年桥新中学招生对象为20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桥新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必须于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或迁入
(二)桥新街道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持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的子女
(三)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桥新街道,父母为XX县区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子女
(四)非桥新街道户籍,其父母有桥新街道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的在XX县区务工或经商的新居民子女:1
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2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桥新街道取得XX省居住证或XX省临时居住证,并已居住一年以上;3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4
在居住地(桥新街道)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5
其父母持有经桥新街道查验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桥新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第1页共5页智力障碍的对象,到XX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XX县区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话:z);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三、照顾规定(一)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军属等子女确保优先安排就学
(二)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照顾安排就学:1
省绿叶奖、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市511工程第一、第二层次)
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