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国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2012年为330名脑瘫儿童免费进行系统康复训练
——2013—2015年,各年度任务数另文下发
二、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为具有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脑瘫儿童,其中优先救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脑瘫儿童
——年龄不超过7周岁
——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脑瘫儿童
三、救助标准为每名救助儿童按每年人均13200元的标准给予康复训练和矫形器装配补助(训练:12000元;矫形器:1200元)
四、工作体系(一)组织管理
——省残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康复项目办公室,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下达任务;审核项目定点康复机构;下发《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卡》;组织培训;检查督导各地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监管各地资金使用和管理,考核评估项目执行成效
——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做好项目公示、档案和数据填报、检查评估、统计项目数据等工作
——市残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康复项目办公室,负责救助对象的筛选与上报工作;申报定点康复机构,安排救助对象进入康复机构训练,与“辅助器具适配实施办法”相衔接,做好救助儿童辅助器具配置的协调安排;检查、督导项目开展情况;监管经费使用;做好本市项目档案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家长培训和项目宣传工作
(二)训练服务
——项目专家组省残联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专家组,依照中残联标准制定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基本规范和检查评估实施办法;推广引导式教育模式,促进脑瘫儿童全人发展,融入社会生活;有重点地深入康复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参与项目实施成效的检查评估
——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做好康复专业人员和基本设备设施的配置,保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