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精神病学概论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科张丽一、概念是精神病学和法学相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主要是研究和解决精神病患者涉及的法律问题
狭义:司法精神病学(forensicpsychiatry)广义则泛指精神病学与法律,法律精神病学(psychiatryandlaw)二、研究对象和内容司法精神病学研究对象主要涉及法律问题又患有或怀疑有精神疾病的人
研究内容1
精神疾病患者的法律能力常见的法律能力有: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等2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程序问题)3
精神损害4
精神疾病患者合法权益的保障5
对肇事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监护6
精神疾病患者的其他问题三、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一)与临床精神病学的关系二)与法学的关系三)与心理学的关系四)与行为科学的关系五)与神经病学的关系六)与法医学的关系精神科临床与司法鉴定的区别临床精神医学司法精神医学1
专家角色治病证人2
忠实对象患者法律3
得益方患者公众(司法部门)4
专业判断依据医学标准医学+法学标准5
收费的意义服务患者服务国家(维护正义)6
选择自由首诊负责可以拒绝受理7
回避要求相对较低较高8
医患关系挂号即建立受理即终结麦克·纳顿条例:“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告知陪审员们:应假设每个被告人是心神正常的并具有足够的理由应对其犯罪负责任,除非证明了是相反的情况
如果被告人以精神错乱为理由进行辩护时,那么必须能清楚地证明他在进行危害行为的当时,由于患精神疾病而处于精神错乱状态,例如他不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或者他虽然了解但不知道自己的作为是错误的或违法的
”模范刑法典规则(ModelPenalCode),是1962年美国法律研究所(AmericanLawInstitute,ALI)提出的精神错乱辩护规则
主要内容:1
如果一个犯罪行为属于精神疾病或缺陷的后果,且在行为当时,他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