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直直属单位、太原铁路局※职工医保1、入院流程、到医保科到住院收费处2、急诊费用报销⑴、经急诊留观或抢救连续转住院的患者,可按照医保规定报销急诊费用,须:在办理入院后、出院结算前,带急诊费用单据、医保本、急诊病历到医保办公室办理,急诊费用计入住院费用报销
⑵急诊救治无效死亡的患者报销急诊费用,须到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铁路局办理
3、外诊外检外购药相关管理按照医保规定,由于医院设备条件和技术限制,不能进行治疗必要的检查和诊断治疗项目,可由医生持医保本、医保卡、住院证审核、登记、盖章、5号窗口录入信息3号窗口交押金向医保科申请办理外诊外检备案手续,患者因此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且属医保目录内项目的检查诊断费用,可计入当次住院费用内计算
外购药品、血制品等,按照卫生部门相关规定使用,但不计入住院费用计算
4、转诊⑴、经过省内多方诊治,无法确诊或治疗无效的患者,可按照转诊相关规定转往省外医保定点院公立医院就诊
⑵、符合转诊条件,须由主治医生向科主任提出并征得同意后,对照医保规定,通知医保办公室为其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⑶、转诊手续须在患者前往外埠医院前办理完成,且在省医保中心、路局医保处备案登记
未经医院和医保中心备案登记,自主转出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或转外治疗方案属我省医疗技术可以完成的,不予报销
⑷、参保人员经批准在省内跨统筹地区转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为80%、退休人员为85%;转往省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为75%、退休人员为80%
5、门诊大额疾病⑴、根据医保规定,符合相关规定诊断指标的十四种慢性病患者可以申办“门诊大额疾病”待遇,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脑血管病后遗症致神经功能缺损、心肌梗塞、慢性中(重)度症病毒性肝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高血压Ⅲ级高危及高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