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0]2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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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2000年12月11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建委),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现将《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年九月十八日附件:关于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程序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方便当事人申办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手续,规范市场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现对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提出如下意见:一、推行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房屋权属一体化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均应设立统一对外的办事窗口,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发证,“一条龙”办公,统一收费,规范服务
涉及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的,当事人只填写一份申请书,申办资料提交全后,管理机构内部传递有关资料,不再重复收件;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机构分设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负责初审,机属管理机构负责复审,改变原来分散管理、各自封闭的工作方式
二、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调整内部运行环节,确立简捷、必要的工作流程,将测绘及确属必要的评估等服务项目从流程中分离出去,取消核发房地产转让过户单程序
清理审批中没有必要提供的各种证件,原则上取消与权属登记机关法规责任不直接相关的收件审核
建议地方政府根据程序简化后的工作量,结合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重新调整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管理成本
三、推行服务承诺制度涉及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服务项目,要身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内容,公开收件范围,明确办事时限,增强工作透明度
要设立投诉台、咨询窗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服务承诺内容落到实处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