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评审方案(试行)为贯彻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与配套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加强管理,使广大的孤独症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康复服务,特制定《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评审方案(试行)》
本方案由总则、评审内容及计分方法、评审工作流程、评审申报程序四部分组成
一、总则本评审方案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促进孤独症儿童的健康发展为立足点,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依据有关文件要求,经过广泛调研和论证,从我国孤独症康复机构的现状出发,在结合孤独症儿童家长和社会的需求基础上形成
根据我国现阶段孤独症儿童康复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有效做法,充分考虑儿童及其家庭的需求,本评审方案确定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的主要发展定位是:实施以促进家庭教育为基础、以儿童人际交往和社会性发展为早期康复目标、融合教育与个别化训练相结合的康复模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专业化建设
本方案适用于全国残联系统及承担残联康复任务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的评审
二、评审内容及计分方法1(一)评审目的本评审方案以保障孤独症儿童身心健康,维护孤独症儿童家长权益,提高康复训练效果为目的,主要对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及其职能情况进行评审,以引导规范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的建设与发展
(二)评审内容评审包括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和机构职能两部分内容其中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评审总分100分,分为机构性质、规模与场地、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四个项目(详见附表1)
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职能评审总分100分,分为组织管理、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社区工作四个项目(详见附表2)
(三)评审计分方法总评审结果由机构建设评审得分和机构职能评审得分两部分组成
机构建设评审得分占总分的30%,机构职能评审得分占总分70%
总分等于机构建设评审得分乘以0
3加上职能评审得分乘以0
(四)评审等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