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段工人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单位用工管理,深化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建立和完善竞争上岗机制,实现劳动力优化配置,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和完善竞争上岗机制,努力形成“下岗分流—培训提高—竞争上岗”的环流格局,是适应生产部局调整、推进劳动定员标准实施、优化劳动组织、实现减员增效的必要手段;也是充分发挥每个工人的才干、调动职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完成的迫切需要
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的权利,享有平等竞争工作岗位的权利,竞争上岗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等因素限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机会均等,公平竞争
第二章范围第四条:凡是与用人单位依法鉴定劳动合同,学徒、熟练、见习期满已定职的,并且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工人,均应参加竞争上岗
第三章原则和条件第五条:单位实行择优用人、工人竞争上岗,应坚持以下原则:11、公开的原则,做到组合方案及有关政策、岗位数量、上岗条件、考试考核成绩、竞争上岗成果五公开,增强透明度
2、优化配置的原则,优化配置的班组人员结构(政治、技术、年龄、性别)要合理,尽可能发挥每个工人的特长
3、精简效能的原则,要以先进的定额、劳动定员标准为基础,坚持鼓励工人一专多能,创造兼职并岗的条件,真正体现少用人、高效率、高效益
4、平等竞争的原则,每个工人都有参加竞争的权利,做到机会均等,平等竞争,使岗上人员有压力,岗下人员有动力
5、与分配挂钩的原则,加强岗上人员工效挂钩工资考核,采取多种分配模式,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职工的合理流动
第六条:工人竞争上岗应具备的条件1、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日常表现良好
2、身体健康,能够上岗坚持正常工作
3、主要生产岗位(工种)的人员,符合上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