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切实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十项规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督查力度,切实制止和纠正造成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类行为,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的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突出问题,现制定本督查办法
一、督查内容(一)课程管理情况
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和标准,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教育部或省定课程计划,随意增加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障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小学英语和综合类、实践类课程的开设,切实保证学生自主学习、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
(二)在校学习时间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在校上课和课外自习时间的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含课间休息、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小学生不宜超过6小时,住校生每天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课时
(三)作业量情况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
小学其他年级学生(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计算)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
学校学科教研组必须坚持每周研究一次学生作业布置,年级组每周在会商平衡的基础上,提出学生作业周布置计划,经主管校长签字实施
教师布置作业必须坚持“精选、先做、全批、讲评”原则
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完成超过规定时间以上的作业量,不允许学校和教师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四)违规补课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